星宇條款修法受阻 張國煒首度回應:現行法規不合理 |
有「張國煒條款」之稱的《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法受阻,對此,張國煒昨天晚間首度在演講中回應。他認為現行法規並不合理,其他國家民航也沒有類似的規定,這樣似乎有保護主義的影子。 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宣布籌組星宇航空,然而,在現行《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之下,非航空業者要成立新的航空公司有條件限制,包括公司設立要五年以上、且近三年每年營業收入都必須達到新台幣60億元以上。如果要經營國際航線,還必須是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達五年以上的業者。而日前交通部雖計畫開放個人資格,卻決定喊卡,也替星宇航空成立再添變數。 對此,張國煒回應,認為現行法規非常奇怪,其他國家並沒有這樣的規定,似乎有保護主義的影子。他說:「必須是既有的交通運輸業者才能申請航空公司,其實坦白講這個很奇怪,在民主國家各行各業,沒有說什麼限制一定要是交通業者才能做航空公司,誰生下來就是交通業者?對不對,這個是很奇怪的東西啊。再來,它規定就是要做國際貿易,國際貿易跟民航有什麼關係啊,這個也是很奇怪的一個理論啊。」 張國煒表示,台灣有許多法令制定許久已不合時宜,美國、日本、法國、英國等國家只考量財務、飛安和素質,並沒有限制什麼業者才能成立。 他強調,民航業管理辦法是交通部內部規定,不需經過立法院,不一定要跟其他民航法規包裹在一起一併修法,站在星宇立場,當然希望能分開處理。 |
【2017/9/15 記者 應佳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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