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login
    

柯文哲市長今拍板文化局新增18員額人力投入文化資產相關業務

柯文哲市長今拍板文化局新增18員額人力投入文化資產相關業務
面對日益多元繁重的文化議題與因應文資法新法公布,今(22)柯市長於晨會聽取文化局綜整業務課題簡報後,同意即時提撥18名約聘人力,搶救文化局人力危機及業務失衡。此乃文化局自103年組織編修後最大幅度的增聘員額,柯市長也實踐選前「改變台北從文化開始」政策中,人力資源的承諾。

文化局以文資科為例,近年文資保存意識高漲、新版文資法新增主管機關應辦理業務、都市更新與文資保存衝突等困境,為因應新法規、新政策現況,組織人力出現前所未有的嚴重失衡現象,文化局以客觀數據分析,台北市有形文化資產數量為台南市的2倍、為台中市的2.5倍,而人員編制卻只有台南市的6成、台中市的1半,平均每人負擔22.1處的文化資產業務,是台南市的3倍、台中市的5倍以上,還不包括常有爭議的都市更新與文資保存議題。

隨著具文資身分標的增加,後續文資修復工程業務,及伴隨來的活化再利用業務都隨之連鎖攀升,其中不乏多處聚落、文化景觀等大面積區域。為求專業分工,文化局103年組織修編由文資科內分家成立的建設科,專司文資館舍修復工程及北藝、北流等重大文化工程,不只新增文資建物需修復,以活化開放的文化館舍亦需定期整修。另負責博物館、文化館舍、樹木保護業務的資源科,也因博物館法、森林法樹保專章等新法上路、文資修復後的館舍及生態博物園區的增加,而大嘆人力嚴重不足。

此次請增人力案,文化局向市長爭取以二階段進用人力,第一階段救急人力18名,第二階段人力20名,其中第一階段18名人力分別增列於文化資產科7名,文化資源科7名,文化建設科4名。

文資科新增7名人力將投入文資法第15條處理大量50年公有建物之價值評估、第34條文化資產周邊工程開發審議、第37條文化資產保存計畫擬定、第24、37條辦理相關文資保存公聽會與說明會、第102條民間修復公有文化資產租金減免案收件、審核、執行與相關配套研擬、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列冊建築之定期訪視、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18條古蹟管理維護訪視查核輔導及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自治法規修訂。

資源科增補7人,係因應即將於107年底開館的新文化運動館籌備作業,以及中央新頒訂之博物館法及森林法樹木保護專章等新增業務需求。建設科4名人力將投入處理文化資產之修復再利用工程,如:北投中心新村、嘉禾新村、蟾蜍山煥民新村、台電南港中心倉庫、錦町日式宿舍群等之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此外,文化局早於民國99年即配合中央政策研擬「台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籌備處,為此積極進駐剝皮寮歷史街區掛牌籌辦,並規劃達70名的正式公務員人力,惟中央僅止補助掛牌經費,卻未給任何人力。文化局曾囿於機關員額編制無法擴充、再則籌備處係屬2級機構等困境,向文化部、中央及地方人事單位尋求協助,建議文化部依文資法第11條訂定專責機構組織法源依據,然至今未獲解決。文資專責機構若無法升級為一級機關統籌綜理所有文化資產業務,成立並無實質意義。

柯市長日益關注各類型的文化議題,尤其面臨的文化資產保存與都市發展議題甚為特殊,而地方政府又是執行文化資產相關法令、政策的前線單位,市府此次增補文化局人力的決定,也是市府因應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初期措施;增補文化局人力是「救急不救窮」的作法,第一階段18人,市長同意即刻生效。但站在國內文化發展的長遠目標來看,擁有更為完善、健全的文化法令,才能促進文化政策的良善推動。

地方政府文化局的基層同仁也是面對各種民間議題的第一線人員,勇於向制訂法令的中央單位提出疑義及法令制度增修建議,讓文化相關的法令能更完善;市長期勉,在政策或法令渾沌不明前,「自己的文化自己救」,期待在市府的內部相互合作,除各局處間協力作好文化建設、文化保存等工作,更要求文化局和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之間就人力、活動、組織上重新審視,文化局作為文化法規政策及執行的前線作戰部隊、文基會則為文化活動、文化展館的支援部隊,在明年第二階段人力預算提出前,先完成兩單位之組織檢討。
【2017/9/22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立院開議 一例一休修法 立委版付委

保育小站舉辦毬果DIY 種子變身可愛動物園

更多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