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會議審議通過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 |
因應發展「共享、綠能、e化」之交通核心目標,並將共享運具營運業者納入合宜管理,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6年9月6日於市府公報預告「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經邀專家學者及共享運具業者研討及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且檢討修正後,今(24日)依程序提報市政會議且審議通過,將儘速送市議會審議,俟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方公告實施。 交通局表示,修正後草案全文共計21條,未來透過指定共享運具借還車服務區、收取使用權利金及管理總服務車輛數等方式管理,條例中亦制定違規營運、違反許可事項之罰則,以有效規範共享運具經營業者之營運,維護使用者權益及公共利益。 |
【2017/10/24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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