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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法修法三讀 在台出生的外籍新生兒納健保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7號主持院會,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居住期間生孩子,新生兒出生後可直接納入全民健保,每年近100名寶寶受惠。

根據現行的《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籍合法居留人士在台灣生孩子,要等6個月後才能加保健保,被抨擊可能影響嬰幼兒健康。立法院修法後,未來除了原本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台居留滿6個月、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應參加全民健保外,在台灣地區出生,並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的外籍新生嬰兒,也納入全民健保納保對象,不必再等6個月。
【2017/11/7 記者 吳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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