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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陸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今天上午遭陸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對此,總統府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總統府強調,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午9點15分開庭,宣判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為防止意外出現,早上6點半左右,當地警方在法院門前放置拒馬,設置交通管制區,禁止閒雜人等靠近法院附近。宣判時,李明哲的夫人李凈瑜在法庭內旁聽,神情嚴肅。李凈瑜昨天下午由前立委王麗萍、施明德女兒施笳及兩名海基會人員陪同到大陸。昨晚六點半左右,李凈瑜ㄧ行抵達湖南長沙機場後,王麗萍遭陸方拒絕入境,李凈瑜ㄧ行昨晚10點半左右抵達岳陽。
【2017/11/28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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