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login
    

立委提案修正建築法 要求違建強拆費由屋主負擔

  有感於近日雙北接連的違建公安事件,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案修正《建築法》,明定違建強制拆除費用必要時可要求違建屋主負擔,也針對屋主違規使用各項情形訂出明確的罰鍰金額上下限數目。
  洪慈庸表示,依據現行建築法規定,若要求屋主限期改善不成,執行強制拆除的經費,均由地方政府代為支付,這已經成為各縣市政府的負擔,因此提案修正《建築法》,要求違建拆除費用可在事後向違建屋主來討回,針對擅自建造者,若屋主限期內未補辦手續或是自行拆除,將可再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而費用將由義務人負擔。
【2017/12/11 HitFM新聞部】

鄭州路近環河北路交叉口北側外線車道(東往西方向) 今天下午16時起封閉道路

12月14日觀雙子座流星雨 陽明山地區實施彈性交通管制

更多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