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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依比例換補休 將送黨團協商

  依據勞基法,勞工在正常工時後的加班,前2小時加班費率1又1/3倍、之後每小時1又2/3,實務上,許多勞工加班費都換成補休,立委蔣萬安今在衛環委員會提案,勞工加班費換補休時,應該依比例兌換,且若勞工補休未休,雇主仍需給付加班費,避免當勞工累積一定的補休後,雇主卻以各種理由,讓勞工無法補休,造成加班沒有工資,還不能補休的「雙重剝削」。勞動部質疑,仍需有待社會共識。立院衛環委員會仍決議,通過提案,將付黨團協商。
【2017/12/14 Hit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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