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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英九收10億獻金 吳子嘉二審仍判賠180萬

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撰文指稱,「馬英九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受頂新魏家超過十億元的政治獻金」,遭前總統馬英九提告求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方法院以吳子嘉並未合理查證,判賠180萬元、並在聯合報等4大報頭版下方登報道歉。高等法院今天仍判決,吳子嘉須賠償180萬元,但改在美麗島電子報等3家媒體的電子報道歉。

法官認為,吳子嘉是專業新聞工作者,具相當的社會地位,發表言論前,卻未盡媒體查證義務,不符合新聞媒體真實報導的倫理要求,審酌之後,判吳子嘉需賠償180萬元、並登報道歉。
【2017/12/21 HIT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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