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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向車也要讓救護消防車 違者元旦起開罰

明年元旦起,多項交通新制上路;其中,車輛在路上遇到執行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等緊急車輛,避讓方式有更明確規定,對向車也應避讓,違者依法可罰新台幣3600元並吊銷駕照。

交通部12月初公布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汽機車在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交岔路口,及慢車在單行道,遇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道的避讓規定,讓用路人更清楚避讓緊急救援車輛的作法。根據新的規定,同向或雙向的單車道路段,遇到救護車或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車輛必須靠右避讓,對向車道也必須靠右讓道,主要是執行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往往有跨越分隔線行駛對向車道需求,但原有規定不明確,有時造成對向車道不願禮讓,因此新規定做出明確規範,汽車駕駛若聽到緊急車輛警號不立即避讓,罰則不變,可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
【2017/12/26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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