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 曾威豪二審改判10年徒刑 |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針對北巿夜店殺警案做出二審宣判,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處曾威豪10年徒刑、曾妻劉芯彤9年徒刑、蕭叡鴻13年徒刑、易寶宏9年徒刑。 全案緣於曾威豪與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在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事後糾眾前往尋釁鬥毆;員警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遭曾男等人圍毆致死。案經上訴,高院今天針對曾威豪等68名被告做出二審判決。 |
【2017/12/28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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