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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夜班勞工 108年起每年強制健檢

勞動部今天將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從108年起實施,也就是說,夜班勞工明年起需每年強制接受健康檢查,且費用由雇主支出。
勞動部考量國內夜間工作暴露量的致病實證資料不足,為強化對夜間工作人員健康保護,預定108年1月1號開始實施,對長期夜間工作的勞工強制健檢。勞動部表示,納入強制健檢的對象有兩種,一種為晚上10點到上午6點區間,工作3小時以上的工作日數,達當月工作日數二分之1,且一年有6個月以上者。以及一年內,晚上10點到上午6點的工作時數,累計達700小時以上者。如果雇主未讓夜間勞工接受健檢,將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2018/1/5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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