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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擊製造無國籍人球 藍委呼籲蔡政府儘速修法

《國籍法》第19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大陸配偶或外籍配偶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不論持有身分證的時間有多長,如果被法院判決是虛偽結婚,就會被剝奪身分證。對此,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今天在記者會呼籲,相關不合理法令讓全台灣53萬名新住民配偶活在恐懼中,擔心遭到撤銷國籍後,成為無國籍人球。蔡政府應儘速修法《國籍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強調,目前的《國籍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相當粗暴,要求大陸配偶或外籍配偶必須先放棄原本的國籍,才能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如果法院判決當事人確實是來台灣「假結婚」,政府必須先想辦法協助當事人恢復母國國籍,之後政府才能撤銷當事人的中華民國戶籍與身分證。
【2018/1/17 記者 吳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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