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明年元旦起未依規定標示 最高罰400萬 |
食藥署今天公告「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明年元旦起,所有醬油必須要標明製程工法,包含速成、水解、混合以及釀造,若是業者屆時未依規定標示,將可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若是標示不實者,可開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禎表示,根據調查,市售的醬油,目前以釀造醬油最多,約占8成,其餘2成多是混合醬油,混合醬油的定義是可混合速成、水解或是釀造醬油,其中2種即可稱為混合,其混合的比例並未要求。李婉禎說,這項規定從明年元月起施行,消費者可以由外包裝標示明確得知所購買的醬油資訊,依需要做選擇。 |
【2018/3/8 Hit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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