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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檢逃逸致死警傷或撞傷執勤警察 最高罰15萬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修正草案,對交通違規拒檢逃逸致警死傷,或是撞傷執勤中的警察等,提高罰鍰為9萬元-15萬元並接受交通講習,5年內再犯直接罰15萬元。
  除了提高罰鍰,通過交通部建議增訂違規駕駛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以及5年內違反2次以上者直接罰15萬元的修正文字。至於多位立委提案要求交通違規拒絕受檢逃逸再加碼,罰鍰1.5-6萬、1.5-9萬、3-6萬元的版本都有,主席陳雪生表示,5月8號立院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對拒檢逃逸駕駛人罰鍰提高至1-3萬元,裁示今天不予處理。
【2018/5/14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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