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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政治檔案條例」 全面解密戒嚴時期檔案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政治檔案條例」草案,規定完成立法後,政府應於6個月內,完成清查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檔案;政黨也有義務清查,並經促轉會認定的檔案,皆移交給檔案局管理。根據草案,政治檔案適用期間,從民國34年8月15號到81年11月6號為止,與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戒嚴體制相關的檔案、紀錄或文件。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在院會表示,落實轉型正義是總統蔡英文的重要政策,核心任務之一在於開放政治檔案,以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
  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則質疑,草案內容就像政府擁有空白授權,任何時間都可以查到飽的通行證,將來無論任何團體,只要被認定是在戒嚴時期內擁有相關資料,政府都有權利抄收,認為民進黨運用國家公器來做政治算計,令人遺憾。
【2018/5/17 Hit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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