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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案高市府過失最重 榮化、華運判賠3億6千多萬

  4年前高雄氣爆,造成32死、321人傷,高市府提出「代位求償」,3000多名災民將損害賠償請求權受讓給高雄市政府,市府代位求償向榮化、華運及中油合計求償10億5千多萬,高雄地院分6案,歷時2年多審理,今天宣判,法院認定中油無過失,高雄市府、榮化及華運在氣爆事件負擔比例分別為四成、三成、三成。因為災民對市府的請求權超過兩年時效,榮化、華運負擔六成賠償,應連帶賠償3億6551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市府在氣爆相關訴訟案件中,從檢方起訴、高雄地院刑事到民事判決,法院認定,氣爆發生,其遠因於20多年前公務人員在監工、驗收箱涵不實,所需負的責任最重。
【2018/6/22 Hit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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