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淹水受災 30日內檢具證明申辦各項稅捐減免 |
財政部表示,熱帶性低氣壓豪雨對台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受災民眾,若有災害損失,記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證明資料向國稅局、地方稅捐機關及各地監理站申報損失,可減免各項稅捐。以房子淹水為例,依受災情況,可申請減免綜所稅、房屋稅及地價稅;若汽車泡水,則可申請綜所稅、使用牌照稅及燃料費減免。此外,針對受災嚴重區域,財政部已責成各稅捐稽徵機關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將主動派員赴災區,協助民眾申辦各項稅捐減免。 |
【2018/8/26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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