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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大客車不得用再生胎 桃客:年增500萬成本

為保障乘客安全,交通部今年6月預告修正相關法規,將規定所有大客車,要行駛與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的話,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應使用較高規格的輪胎基準,最快10月上路。對此,桃園客運業者評估,若配合法規每年將增加300到500萬元成本,不過為了政策推行和民眾安全,還是會盡力配合。

交通部進一步表示,近年借駛國道的市區快速公車愈來愈多,為求一致的安全標準,因此提案修法,讓大客車跟進已經禁用再生胎的遊覽車與國道大客車。不過交通部也強調,部分車種不准使用再生胎並不代表再生胎是不能用的輪胎,世界各國基於環保因素,都有使用再生胎。
【2018/8/26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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