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未來散播假災害消息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
為防制通報或散布災害相關假訊息,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明定針對通報災害之不實資訊,或以任何方式散布,足以產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甚至因而致人員傷亡情形,最高可處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此修正案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考量不實資訊之流竄已嚴重影響國人社交生活及社會安寧,,為阻絕不實資訊大量進入傳播市場進而造成無可回復之損害,對於明知資訊不實仍執意通報或散布者,即有立法處罰之必要,避免致生公共安全之危害。 |
【2018/12/6 Hit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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