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帶肉旅行社負連帶責任 公會:非旅行社權責 |
非洲豬瘟防疫,行政院昨天要求,如有旅客參加旅行團,違規夾帶肉品來台,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交通部觀光局說,可依觀光發展條例,最重可罰旅行社新台幣15萬元。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聲明,挾帶肉品非旅行社權責,呼籲政府深思。 公會指出,依照台灣接待社程序,導遊都是在大廳等待旅客提領行李、通關,針對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如有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進入台灣,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實非旅行社權責。 |
【2019/1/29 Hit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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