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法條曝光 護家盟:與愛家公投完全違背 |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法條曝光後,護家盟的意見 護家盟20190221新聞稿 昨天護家盟發稿係尚未看到行政院的法條,今天拿到「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看到諸多問題,顯然與愛家公投的意旨完全違背,現在再行發稿,護家盟對該草案的結論是: 一、「施行法」草案採用釋憲字號作為名稱,既有爭議,且缺少公投的意含,既不妥,且偏頗。 二、草案第一條與第二條定義同性關係為婚姻,且採取「準用民法」方式立法,已破壞民法婚姻定義,與公投第10與12案意旨牴觸,違背廣大七百多萬人的決議。 四、綜上,草案漠視公投民意莫此為甚。未來若立法院不予修正,則將進行對該法的複決公投。 現羅列問題如下: 一、 草案名稱問題: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本身有爭議與矛盾,以之作為法案名稱,未必妥當。儘管以釋字云云作為名稱可以閃避婚姻或夫妻等名稱,但是該釋字第748號有爭議,大法官在釋憲之際,未能明確給予一些重要內容的完整確定: 1. 釋憲文前後矛盾:前面講民法親屬婚姻違憲,後面卻又說可以在婚姻章之外,另訂專章,顯然同性關係未必是婚姻。 2. 如今公投確立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將釋憲給出的四種立法方向予以限縮,乃是釋憲留下的漏洞。 3. 釋字第748號原本就已違反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同性關係合法化,衝擊人倫秩序,導致人倫關係混亂,原本就不得保障,不僅違憲釋憲,且釋憲並未顧及人倫的後續安排,造成前法務部邱部長所說「考考妣妣」等諸多現象未能解決。 4. 解釋文出現「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為違背科學研究結果的錯誤陳述,影響立法判斷與人民認知。 5. 這些不明確,以此爭議解釋令作為法案名稱,未來施行將充滿爭議,因此不妥。 (一) 草案之所以能夠浮上檯面成為提上時程的立法,乃是因為公投的結果,卻只片面引用有利於同志團體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完全不提愛家公投第10與12案,顯然草案內容與訂定方向,已經有所偏頗,漠視七百多萬人民所表達的公投結論。 二、 草案第一條與第二條都已違背公投第10與12案七百多萬人所認同的「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以及同性關係不碰民法的決議,草案已明顯破壞了婚姻定義,與廣大人民對立,必須將「同性婚姻」的名稱予以刪修: (一) 第一條原文:為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特制定本法。出現「同性婚姻自由」。 (二) 第二條原文: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出現「同性婚姻關係」。 (三) 完全違背七百多萬人所投下的公投決議: 1. 公投第10案,人民已明白表達「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公投第12案也明確指出,「在民法婚姻規範以外,…另行訂定專法」,非常清楚表明,同性關係不屬於婚姻定義的範圍內,任何立法都應該避開「婚姻」的字樣與定義。 2. 如今「施行法」竟然第一條開宗明義就說本法要達成同性別二人「婚姻自由」之保護,第二條也明講「同性婚姻關係」,直接並且強硬地把同性關係定義為婚姻,顯然已明顯違背人民的公投意旨。 (四) 亦即草案明確訂定內容是「同性婚姻關係」,破壞了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乃係荒腔走板違背民意。 三、 準用民法已經違背公投第12案: (一) 準用民法等同修改民法,準用民法乃是「一體適用」,讓民法與「施行法」混為一談,留下擴大解釋準用的空間,造成未來準用不準用的可能爭議。 (二) 人民認同的公投第12案已經表明,同性關係必須在「民法、婚姻」以外另訂專法,如今準用等同於認可同性關係為民法與婚姻,違背公投第12案「同性關係不能碰民法」的意旨。 (三) 綜上,草案形同行政院漠視公投結果。專法應當正面表列條文,不必採取準用。 四、 有關繼親收養問題,應該明定係指婚前的親生子女,希望杜絕同性關係建立之後去國外借腹生子或人工受孕。 五、 關係稱謂:包括同性關係互相的稱謂、繼親收養子女如何稱謂生養親屬,都是模糊不明。既無法定稱謂,亦無約定俗成的稱謂,如此一來,勢必擾亂人倫關係,擾亂社會。 六、 草案第二十六條「任何人或團體依法享有之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本法之施行而受影響,仍得依法行使該等權利。」應該予以更加定義清楚,釐清當宗教團體自由與同性關係宗教自由衝突時,如何因應與定義。 結論:護家盟指出問題並非意欲激起社會對立,而是一切必須回歸本質,草案並非不可用,但內容不能與民意違背,如果立法與人民意願違背,且罔顧事件本質,破壞傳統與人倫關係,造成下一代孩子難以彌補的錯誤,這是任何愛家團體必須予以糾正與防杜的。相信立法機構有足夠智慧予以修正,如果行政與立法機構執意,罔顧人民意願,恐將再發動公投予該法複決,又會形成社會對立,非所樂見。 |
【2019/2/22 護家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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