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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查通過 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罰300元

有鑑於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件數從105年起逐年增加,立委提案針對電動自行車訂立相關規範。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繼續併案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交通部同意未來騎電動自行車一定要戴安全帽,沒戴者處新台幣300元,擅自改裝者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以下罰鍰,超速則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
另外就第76條,腳踏車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未滿18歲、附載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不依規定使用合格之兒童座椅、未依規定搭載兒童,將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2019/4/29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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