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散播災害假消息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 |
為打擊假消息,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者,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三讀條文明定,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19/5/7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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