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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逾期6個月未定檢 最重可註銷車牌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通過後,為加強機車廢氣管制,凡車輛出廠滿5年,每年皆須實施排氣檢驗,機車逾期未定檢罰款500元,最重可註銷車牌。臺北市環保局透過多元宣導及導入科技執法利器「環保車輛辨識系統」,統計今(108)年1-7月該局機車定檢率提升至74%,較去年同期升高5.3%,其中告發裁處1,910輛未定檢機車,移送監理單位註銷車牌24件。

環保局表示,空氣污染防制法於107年8月1日修正通過後,新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無論使用與否,皆須定期排氣檢驗,未定檢罰鍰500元,逾期6個月仍未定檢,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最重可註銷車牌。為避免民眾不諳法令而產生不必要的衝擊,該局透過多元宣導途徑(例:路燈旗幟及資源回收車體廣告等管道),提醒機車車主務必完成每年排氣定期檢查,避免受罰。另該局於今(108)年建置「環保車輛辨識系統」,於25處聯外橋樑及重要路段設置智慧型車辨裝置,藉由自動拍攝、智慧比對及電子化統整等,提醒行經北市的機車儘速實施年度定期排氣檢測,以免觸法受罰。

環保局表示,自108年起導入智慧型車牌辨識系統,取締未定檢機車,為降低衝擊,對於拍攝到未定檢機車,設籍臺北市者,採平信方式發送到檢通知,仍未到檢者則再次寄送(雙掛號)催檢通知,並追蹤後續限改情況,屆時逾期者則予以掣單舉發。設籍外縣市車輛者,相關資料將透過「環保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通報給各縣市查處辦理。截至7月底止,北市已寄發6萬4,328輛定檢提醒通知,告發裁處1,910輛未定檢機車,移送監理單位註銷車牌24件,定檢率達74%,較去年同期升高5.3%。

另交通部公路總局「切結報廢專案」規定,凡出廠逾10年(即民國91年之前出廠),確認行照有效日期逾5年,且97年8月1日後無使用道路違規,無投保強制險及無排氣檢驗紀錄之機車,機車切結報廢,可減輕汽燃費負擔,歡迎至監理服務網查詢,符合切結報廢資格者,可逕自下載機車報廢切結書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請。

環保局亦提醒民眾,機車出廠滿5年應每年實施定期檢驗一次,其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間。為方便車輛於本市暢行無阻,建議車主養成每年實施排氣定檢及定期保養之好習慣,共同齊心努力改善空污,打造一個健康呼吸、清新空氣的生活環境。
【2019/9/6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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