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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改造玩具槍 政院:重判至少7年

  行政院為改善治安,鑑於多起槍擊案件都是由玩具槍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非法槍枝,犯法者易鑽法律漏洞。行政院27號審查通過內政部提報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把未經許可製造或是販賣改造手槍刑度,由5年以上提高到7年以上,也就是將非法改造手槍的刑度調整成和制式槍枝的刑度一致,修法之後將玩具槍改造成具殺傷力非法槍枝,將會至少處以7年刑期。

  為了加強對槍枝源頭的管理,在行政罰方面,由於具有打擊底火的模擬槍,在外型、構造和材質上都類似真槍,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枝,目前屬於公告查禁項目,現行條文明定製造、販賣、運輸或是轉讓這類模擬槍枝最高開罰50萬元罰鍰,行政院這次也通過本次修法,將罰鍰上限大幅調高到150萬元。
【2019/9/30 HIT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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