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規劃建置住宿式長照機構 |
台北市政府於107年2月27日將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地方政府權限事項,部分委任衛生局與社會局執行,其中衛生局權管機構住宿式服務類,本局自接受委任起積極投入參與本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獎勵容積捐贈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已積極就國中、小閒置用地進行再活化轉型住宿式長照機構。未來仍將配合本府長照政策,持續盤點市有閒置土地、建物及校園餘裕空間,尋找合適建物或土地,以轉型為本市住宿式長照機構。 王浩所提北市住宿式長照機構規劃現況,為社會局於107年2月27日公告前即規劃參建在案,另本局已將住宿式長照機構建置納入本府施政報告重要指標KPI:108年刻正建置長照住宿機構預計111年增加630床,並將滾動式修正,先予澄清敘明。另有關聯合醫院各院區空床,將通盤檢討並研議規劃長照住宿式機構床位。 市府推動長照機構佈建策略與架構,係於106年6月3日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前,即已率先於105年6月修正本市長期照顧委員會設置要點,於本市長期照顧委員會下增設「設施、環境資源建置組」,整合本府相關局處資源,共同盤點市有閒置、未利用房地、校園餘裕空間或於公共住宅基地提供長照服務設施。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22 條規定,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應以長期照顧服務財團法人或長期照顧服務社團法人設立之。查長期照顧服務法人條例107年1月31日公布,長期照顧服務法人條例施行細則於107年7月25日公告,本局依中央長期照顧法人條例及施行細則推動住宿式長照機構。 衛生局已積極規劃建置住宿式長照機構,總計659床,其中運用國中、小閒置用地進行再活化轉型住宿式長照機構,包括:北投區原秀山國小預定地,規劃建置住宿式長照機構床位數計約380床,另考量本市醫療資源豐沛,發展本市特色服務方案,亦為全國首創之中繼期復健照護園區,初步規劃90床,總計規劃建置470床。及參與本府EOD萬華區艋舺學園,規劃設置混和型床數計90床。另本局亦積極於公宅低樓層設置住宿式長照機構,如廣慈博愛園區,規劃建置中繼期照護中心,其中住宿式長照機構床位數總計99床,並結合信義門診部及復健中心,規劃完整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 另鼓勵民間申請籌設,自長期照顧服務法人條例施行細則公告實施起,目前本市共5家長照法人成立,規劃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之床位數總計339床。 考量後續委託民間團體營運成本效益、住民活動空間、照護品質及無障礙設施需求,故以總樓地板面積至少2,700平方公尺以上,規劃建置90床以上為本局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原則。 未來衛生局將積極鼓勵民間資源投入佈建,以購買長照服務及公私協力方式提供市民妥適的長照服務,並達促進民間長照產業發展之具體成效。 |
【2019/10/8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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