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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英九收頂新10億 吳子嘉更一審判賠160萬元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撰文指「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超過10億元的政治獻金」,前總統馬英九提告求償300萬、登報道歉,一、二審皆判吳子嘉須賠償180萬元,高院也要求在3家媒體的電子報道歉。金額部分,最高法院今年2月廢棄、發回高院更審。高院今天更一審宣判吳子嘉須賠償160萬元,比一、二審少了20萬元。

更一審認為,吳子嘉為資深媒體工作者,卻只以片面資訊妄加推測,因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而侵害馬英九名譽權,但另一方面,馬英九是公眾人物,有「較高的自清能力」,審酌案情和雙方身分、地位和財力狀況,認為賠償金額160萬元適當。此案仍可上訴。
【2019/11/6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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