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法三讀 年齡歧視最高罰150萬 |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成為我國首部針對年滿45歲中高齡、及65歲以上高齡者的就業專法。新法明定,開放雇主以定期契約雇用65歲以上勞工;若涉及職場年齡歧視,最高可開罰150萬元。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中高齡就業法三讀通過是台灣歷史性的一刻,呼籲企業共同珍惜及善加運用中高齡及高齡人才的寶貴經驗與知識,創造企業與中高齡勞工的雙贏局面。 |
【2019/11/16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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