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認警消海巡超勤違憲法健康權 3年內修正 |
針對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和外勤消防人員勤休方式、超勤補償案,釋字785號解釋今出爐,大法官認定有規範不足之違憲,違反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 對此,警政署指出,考量現階段警力逐漸充實,從今年2月間規定,各單位應視轄區治安狀況合理編排勤務,每天勤務時數以8小時為原則,若無法因應需求,以10小時為限,或以週休2日每週合計共50小時以下作為勤務時數管制。消防署則指出,將配合相關主管機關辦理,至於須檢討服勤時數合理上限、服勤與休假頻率等問題,因需要充實消防員人力才可改善,已訂定「充實消防人力推動計畫」,並在去年納入「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 |
【2019/11/29 Hit FM 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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