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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臺北市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用不提供各類免洗餐具政策

今天起,環保局稽查人員也針對北市55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進行全面稽查,❌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今年5月起,北市21家量販店也會加入禁用的行列,擴大減廢。為營造友善環境及健康飲食場所的新文化,臺北市採「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原則,105年4月起推動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截至108年底已有178家企業、29所大專院校、36處市場、13處夜市、117處委外場館及27個中央機關,共計400家響應。落實環保及兼顧食安,同時,提升食安品質,臺北市衛生局會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規定,不定期針對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的餐具清潔衛生進行稽查,把關安全衛生,民眾可以放心使用。
民眾如需了解更多109年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相關資訊
請上環保局官網
【2020/1/1 台北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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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5處百貨、購物中心 今起內用禁免洗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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