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老翁撕選票 依選罷法規定處理 |
總統立委選舉上午投票,嘉義縣朴子市佳禾里投開票所傳出1名70歲老翁亮票事件,老翁圈選後將3張選票公開在投票所示眾,遭投票所管理員制止不聽,被警方帶到轄區派出所做筆錄,依選罷法,故意亮票可處兩年以下、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選委會再次呼籲民眾不要帶手機或攝影器材入內;禁止窺刺探投票秘密; 圈選後不得將內容出示他人;除了故意撕毀選舉票可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攜出選票也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選舉人應1次進投票所投票,離開後不得再進入。投票日不得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違反者處50萬到500萬元罰緩。 |
【2020/1/11 HIT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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