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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被隔離或檢疫 牌照稅及房屋稅可展延一個月繳納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繳納期限,如果因疫情隔離或檢疫無法在該期間繳稅,可延長一個月,並建議納稅人線上繳納,既便利又能達到防疫效果。

今年使用牌照稅期間從4月1日至4月30日、房屋稅繳納期間5月1日至6月1日,稅務局表示,因疫情隔離或檢疫無法在該期間繳稅,繳納期限分別延長到同年5月31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及6月30日,如果在延長期限屆滿時,仍然在接受隔離治療,繳納期限可以從隔離治療結束的隔天起延長20天。

稅務局說明,納稅人不須事前提出申請,只要在延長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開立隔離或檢疫等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機關申請並繳納稅款即可。無法一次繳清稅款也能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2020/3/14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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