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占行政院 高院:法律未賦予「公民不服從權」 |
太陽花學運份子6年前占領行政院,一審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罪判11人有罪,各3月到5月不等徒刑,另外「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魏揚等10人無罪;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16人有罪,其中魏揚等6人從無罪逆轉改判有罪,魏揚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判刑4月。高院指出,憲法、法律沒有賦予人民抵抗權、公民不服從權,法院只能依法審判,不能創造法律。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場所,且2014年當時自立法院被占領後,行政院在門口架設拒馬、蛇籠,並由員警駐守戒護,也並未核准任何集會、遊行,任何人不得侵入,也不得妨害防守的員警執行職務。 |
【2020/4/28 Hit FM 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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