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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思覺失調殺鐵路警 一審無罪嘉檢再提上訴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號處理台鐵自強號補票糾紛時,遭到54歲鄭姓男子持刀刺死,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以鄭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行為時無辨識能力,判決鄭姓男子無罪,不過命令強制就醫5年,並且應以50萬元交保;不過由於家屬籌不出保金,目前鄭姓男子是暫時還押看守所。而嘉義地檢署昨天也已經再提上訴。
  李承翰父親昨天聽判之後表示認為判決結果出乎意料也令人失望;警政署長陳家欽以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分別提到,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憤怒並且無法接受,不會讓犯罪者以精神障礙作為理由逃避刑責,而內政部長徐國勇除了表達遺憾之外,也建請檢察官上訴。
  司法院臉書則是引述判決理由來解釋一審判決結果,強調刑罰對於精神障礙者僅是處罰,並沒有辦法預防未來不再犯錯。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明,鄭姓男子雖然罹患思覺失調症,不過辨識能力以及控制能力都還沒有完全喪失,被告無罪有違法之處;並且交保有可能造成人民恐慌或是危害社會治安,除了上訴外也會針對交保提出抗告。
【2020/5/1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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