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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起入境檢疫處須通報 偷與慢性病患同住罰15萬

指揮中心今天表示,鑒於海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台灣時間5月4日零點起,自海外入境民眾,登機前除了應填寫「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也須確認住處是否符合居家檢疫條件。

返國民眾的同住者中若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或無個人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若偷偷與上述條件者同住,最高可罰15萬元。
【2020/5/2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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