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涉殺害鐵路警察致死 台南高分院裁定羈押 |
嘉義殺鐵警致死案,嘉義地院依思覺失調症判鄭姓被告無罪,裁定50萬元交保,鄭家屬沒錢具保還押,嘉義地院今天上午二次重裁,交保金提高到100萬元,因辯護人轉達鄭及其家人,都表示無能力以100萬元具保,下午全案依上訴程序移送台南高分院審理,法官閱卷後開強制處分庭, 裁定鄭羈押台南看守所。 台南高分院表示,被告犯此重罪,伴隨高度逃亡的可能,且其具有明顯精神症狀,可能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依刑事訴訟法裁定羈押。 |
【2020/5/4 Hit FM 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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