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入獄最高法院判決理由出爐 未褫奪公權無補選問題薪水照領 |
立委傅崐萁1997、1998年間和金主黃任中借貸,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公司股票,檢方1998年介入偵辦,至今超過20年,高等法院更三審去年依證券交易法判傅崐萁2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傅崐萁確定要入獄。台北地檢署已囑託花蓮地檢署代為執行發監。 最高法院指出,更三審判決依照卷內證據資料,認定相關犯罪事實,也逐一說明認定理由,其中並沒有足以影響判決的違法情形。另外,傅崐萁上訴僅憑己見,或單純爭執事實,任意指摘原判決違法,顯然和上訴第三審的要件不符,違背法律程序,應予以駁回。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表示,此案並未宣判褫奪公權,所以沒有補選問題。內政部官員也指出,傅崐萁未被褫奪公權,入監不影響立委資格,薪水可照領,服刑完畢後若立委任期尚未結束,可繼續行使立委職權。。 |
【2020/5/14 Hit FM 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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