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工作年限屆滿 勞動部放寬聘期可再延3個月 |
為減少跨境流動,勞動部自3月17號起推出鼓勵移工期滿續聘、國內承接、暫不返國等措施,其中針對即將工作屆滿12年的產業移工、14年的家庭看護移工,可延長續聘3個月到6月17號,勞動部昨再發函,放寬再延長至9月17號。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產業移工在台工作屆滿不得超過12年、家庭看護移工則不得超過14年,但因日前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勞動部推出彈性措施,讓雇主可為工作年限即將屆滿的移工申請延長3個月,3月17號至6月17號期間,移工可繼續留台工作。勞動部昨發函再延長時限至9月17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解釋,因6月17號將至,受限移工來源國班機斷航等因素,目前大多數移工進不來,也回不去,因此讓屆滿工作年限的移工可再度申請延長聘用3個月,後續視疫情隨時滾動檢討。 |
【2020/6/9 Hit FM 新聞部】 |
● 沖繩石垣市議會提釣魚台改名案 預定22日表決● 韓國瑜不提罷免無效之訴 「尊重人民的意志」 |
更多即時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