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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對大同陸資案重罰2500萬

金管會今天宣布,查獲有陸資透過外資身份投資大同,依法開罰2,500萬元,且停止該股東權利並限期在6個月內出清持股。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透過多管道查證到陸資從2019年5月開始投資大同股票,持股達5.87%。依法,大陸人民、法人、團體或在第三地區投資的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從事投資行為,被查獲非法投資時,就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
【2020/10/13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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