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售捕獸夾 屏東仍查出410具最大直徑達10公分以上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民國100年6月已經公布捕獸夾禁令,但台灣各地仍持續傳出捕獸夾夾傷流浪動物或致死的事件發生。即使明令捕獸夾禁止販售,但近期民眾發現屏東市某五金行私下販售捕獸夾,通報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經過稽查確認違法,並依動物保護法裁罰,另外擴大稽查縣內48間五金零售業,共查獲410具捕獸夾,開罰6個業者,捕獸夾也依規定繳回農委會。 農業處也強調,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經最高可處7萬5000元罰鍰,5年內故意再犯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獸鋏,造成動物死亡或肢體殘缺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將除加強宣導相關禁令外,如果有民眾發現提供具體人事時地物,也會立即派員前往稽查。 |
【2020/11/7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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