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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創辦人何壽川涉掏空3億元 一審判8年6月

檢調偵辦永豐金掏空案,起訴永豐創辦人何壽川挪用資金違法放款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獲3億元不法利益等,犯金控法、證交法重罪,台北地院審理,何壽川無罪答辯,合議庭審結,今天判何壽川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律師團則表示,永豐金租賃子公司Grand Capital與三寶集團的融資案已於2017年全數回收借款本金及利息,歷年總獲利20幾億元,永豐餘及元太科技也獲利約1億元;此外,掏空案融資主體是永豐金租賃的旗下公司,檢方誤將銀行法用在租賃公司上,盼法官還何壽川清白。

【2020/11/20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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