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賣電子煙、加熱菸最高罰10萬 |
電子煙及加熱菸流竄校園,卻無法可管,新北市研擬「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今天順利通過三讀,送行政院核定及輔導期三個月後發布實施;提供給未滿18歲者及孕婦最高可罰5萬元,若於禁菸場所吸食最高可罰1萬元,針對製造、販賣者更祭出最高10萬元罰鍰,為六都第一個開罰製造、販賣者的縣市。 若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的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也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廣告,違者可罰1萬到10萬元,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或勒令停工、停業。 |
【2021/4/29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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