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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通姦除罪化釋憲人刑事無罪 卻想向國家求償被駁回

已婚林姓男子5年前與已婚鍾姓女子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被依通姦罪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他不服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去年宣告通姦罪違憲,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獲判無罪確定。林姓男子聲請刑事補償,要求加倍已繳罰金金額作為補償,最高法院認為他並非因為沒有通姦而無罪,駁回聲請,這也是釋憲後的首例。
【2021/10/4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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