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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民眾投完四張票 卻把地方公投票帶出投票所被逮

全國性及新竹市地方性公民投票今天進行投票,346個投開票所投票秩序良好,不過新竹在早上9點45分發生一件突發事件,有民眾投完4張公投票後,竟把其中1張公投票攜帶出並衝出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發現後當場追回,警方逮人帶回分局做筆錄,該民眾已經違反公投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由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中。

據了解,是1名30多歲女性疑似蓋錯,不想將票投入票匭,所以把地方公投票攜出。

市選委會再次提醒,依據公民投票法第41條,將領得之公投票攜出場外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請投票權人領得公民投票後,投入票匭,勿將公投票攜出投票所,以免觸法。
【2021/12/18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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