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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女性產檢假加碼到7天 配偶也可請陪產檢假

現行勞工懷孕產檢假及配偶陪產假都是5天,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明定受僱者在懷孕期間,雇主應給予7天產檢假;受僱者在其配偶分娩時 ,雇主也應給予7天的陪產檢假,薪資需照給,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
這次修法也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未來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不再限定須有正當理由,受僱者均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鼓勵受僱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子女責任。
【2021/12/28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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