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交複決 要闖965萬票難關 |
相隔十七年,立法院院會昨天以109票通過「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全案公告半年後,需要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通過才正式生效。這也是中華民國史上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 由於公民投票複決的有效同意票,需要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大約965萬票,才會正式通過生效,這個門檻超過歷屆總統選舉當選人的得票數。十八歲公民權縱使出了立院,還有更大難關要闖。 |
【2022/3/26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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