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感染」定義擬介於1至3個月 羅一鈞曝要3條件評估 |
近日國內超過300萬人確診,不少民眾反映染疫後又再度出現症狀,採檢PCR也是陽性,懷疑是「二度感染」。指揮中心代理發言人羅一鈞表示,昨天專家會議討論,確診治療後若症狀復發,依國外研究不建議再給予抗病毒藥物,近期會公布指引,以更精準用詞提供醫師遵循。 羅一鈞指出,根據國際上研究,後續出現的病症會自己緩解,通常發生在「7+7」管理期間,依照國外研究,不建議再給第二次抗病毒藥或改用其他抗病毒藥物治療,也不建議額外重新計算隔離天數,依照目前措施執行即可。至於「二次感染」如何界定,羅一鈞表示,是指針對最近一次感染病毒後,又再出現症狀,且PCR檢驗發現病毒量回升現象,通常是感染後3個月後,要在3個月內發生的機率並不高。 |
【2022/6/17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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