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重複感染定義 染疫1-3個月症狀惡化、1個月內不列入 |
民眾感染新冠肺炎康復後又再度出現症狀,疑似重複感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國內「重複感染」定義,於發病1到3個月內,符合症狀惡化,PCR陽性Ct值小於27、或快篩陽就算「重複感染」;若超過3個月,PCR陽Ct值30以下,或抗原快篩陽;至於感染1個月內,不算重複感染。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表示,經專家會議決議,訂定「COVID-19重複感染之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以利醫界對符合重複感染定義之病例,進行適當處置有所依循。 |
【2022/7/1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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