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混油案落幕 定刑扣除已執行需再關3年10月 |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混油案,經最高法院7月再判9年2個月定讞。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連同先前共82罪定應執行刑10年,扣除已執行7年,等同繳109萬5千元罰金就不用入獄。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連同先前共28罪,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8年6個月,扣除已執行4年8個月,等同需再關3年10月,可抗告。若確定後,將由檢察官執行時扣除已執行部分 |
【2022/10/27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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