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陽台抽菸判賠4萬!屋主夫妻提告成功 靠一關鍵證據 |
雖然《菸害防制法》有規定禁菸範圍,但公寓大樓、社區住宅屬於私人領域,並不被列入法規裡,台中市一對江姓夫妻,發現鄰居常在陽台抽菸,經過溝通、投訴管委會無效後,自行蒐證到法院提告,最終法院判決鄰居須賠償4萬元,且不得有讓二手菸飄入江姓夫妻屋內的抽菸行為。 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認為,江姓夫妻有提供空氣清淨機數值,表示只要該鄰居有抽菸,空氣汙染指數就會從20多上升到59不等,確實造成生活品質與健康不利影響,因此,判決鄰居敗訴。 |
【2022/10/29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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